2022年5月,长沙某大型商场建设工地上,胡先生像往常一样在钢架间忙碌。突然,一脚踏空,他从高处坠落。钻心的疼痛中,他的人生被彻底改变。
辗转多家医院、住院50多天后,胡先生的伤情虽然稳定,却留下了八级伤残的终身印记。更让他寒心的是,当他拿着长沙市人社局出具的工伤认定书,向所在的消防工程公司主张权益时,得到的却是冰冷的拒绝。“我们没签合同,你不是我们的人。”公司的一句话,将他推向了维权的漫漫长路。
此时,我们介入了这个案件。在详细了解情况后,我们向胡先生解释了一个关键的法律常识: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,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这个重要的法律原则,成为我们维权的基石。
在劳动仲裁阶段,我们协助胡先生整理了详尽的证据材料:工牌、考勤记录、工友证言、医院诊断证明……这些看似普通的证据,共同构筑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完整证据链。仲裁委最终支持了胡先生的诉求,裁决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27万余元。
然而,公司拒不接受仲裁结果,一纸诉状将胡先生告上法庭。庭审中,公司代理人反复强调“没有合同关系”,试图推卸责任。我们沉着应对,援引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中的明确规定: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但同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、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、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情形的,劳动关系成立。
芙蓉区人民法院经过细致审理,最终作出公正判决: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,维持仲裁裁决结果。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,在建筑工程领域,总承包单位对项目上的用工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不能以“包工头招用”“未直接管理”等理由逃避法定职责。
这个案例让我们深思:为什么明明有法可依,劳动者维权却依然如此艰难?究其根源,部分用人单位仍心存侥幸,企图通过不签合同、不缴社保来规避责任。这不仅损害劳动者权益,最终也会让企业付出更大代价。
案件结束后,我们继续协助胡先生办理赔偿款的执行手续。当他最终拿到全部赔偿时,这个在伤痛面前从未掉泪的汉子,眼眶湿润了。他说,这笔钱不仅治好了他的伤,更治愈了他对公平正义的怀疑。
作为法律服务机构,我们深知,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命运。我们不仅要帮助当事人赢得官司,更要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,让法治的阳光照进现实,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。因为法律的意义,不仅在于条文本身,更在于它带给每一个普通人的守护与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