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刘友缘的核心职责是负责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的“三期”鉴定协调与管理工作。他负责在案件进入适当阶段后,及时联系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,为伤者申请并协调安排“三期”鉴定。在此过程中,需全面收集和准备鉴定所需的完整材料,包括病历、诊断证明、影像报告、手术记录等医疗文件,确保材料真实、齐全、符合鉴定要求,并协助伤者完成鉴定预约、陪同前往或指导其顺利完成鉴定流程,同时跟进鉴定进度,确保鉴定意见书能够按时、合规出具,为后续的赔偿计算和诉讼主张提供关键的法律证据支持。
二、刘友缘在垫付医药费方面,对于因事故受伤、面临经济困难且符合垫资条件的当事人,他负责评估其医疗紧急状况和案件基本事实,按照合作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流程,启动医疗费用垫付程序。具体工作包括:审核伤者的医疗费用清单、发票和治疗方案,与医院沟通协调费用支付事宜,办理内部审批手续,确保垫付款项能够及时、准确地支付至医院账户,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。